關于水質檢測過程中的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
1監測期間的工況要求為了保障監測數據的有效性,現場監測期間的生產負荷要達到國家對驗收監測的有效工況要求,即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75%以上。在現場監測期間,必須確定其處理量與設計量是否一致,是否符合工況要求,以保證監測結果的可靠性。
2監測人員應具備的條件采樣人員和分析人員必須通過崗前培訓,經過考核,持證上崗,持證者對監測質量負責,質控人員應熟悉監測技術,按照質控規定做好質控工作。
3采樣的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采樣必須按規范要求進行。首先應保證采樣器,樣品容器的清潔,避免水樣受到玷污,采樣器在每次用完后,要按照規定的方式方法洗滌,置于干燥清潔處存放。
其次,在采集樣品時,要注意樣品的代表性。為防止樣品受玷污或在輸送、保存過程中待測組分發生變化,必要時,采樣人員應在現場加入固定劑對樣品的待測組分進行固定;需冷藏的樣品,采樣后應盡快于4℃低溫下保存并迅速送交實驗室。
水樣采集時需注意對于某些污染因子要單獨采樣,如對于石油類、懸浮物應分別單獨采樣,而對硫化物和氰化物,也需要單獨采樣。采樣過程中應采集不少于10%的平行樣,水樣采集后做好詳細的現場記錄,主要包括:單位名稱、樣品編號、采樣地點、采樣日期、采樣時間、監測項目等。
4實驗室內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實驗室分析過程一般應加不少于10%的平行樣,對可以得到標準樣品或質量控制樣品的項目,應在分析的同時做10%加標回收樣品分析。
分析人員接到樣品后應在樣品的保存期限內盡快進行分析,同時認真做好原始記錄,進行正確的數據處理和有效校核。對于未檢出的樣品必須給出本實驗室使用分析方法的檢出限濃度。認真核實和填寫監測結果,對監測數據實行嚴格的三級審核制度,經過核對、校核,.后由授權簽字人審定后報出。